STEP-1 |
修畢研究所規定之24學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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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此期間找指導教授並完成線上研撰計畫登錄
(依規定博士班研究生應於入學後3年內完成研撰計畫之簽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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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-2 |
通過資格考試 |
STEP-3 |
通過英檢(或修畢4學分替代課程) |
STEP-4 |
刊登於本所認可之學術性刊物文章之學術性文章一篇以上 |
STEP-5 |
提出初審
- 初審於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申請
- 初審形式:需提交完整論文並由3位口試委員(不包括指導老師)進行口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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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於預定舉行初審口試前3個星期送初審時間申請表
- 於預定舉行初審口試前2個星期提交3本論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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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-6 |
依規定初審與博審會時間必須間隔 3 個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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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此段期間須針對初審委員所提出之建議進行論文修改
- 將修改完之論文同「論文修正說明暨審核表」寄送初審委員
- 初審委員寄回簽核同意之「論文修正說明暨審核表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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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-7 |
通過博審會資格審查
- 博審會審查資料臚列於右->
- 博審會開會時間:上學期約於10月中、下學期約於4月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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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審會送審資料:(需於3月初或9月初提交)
- 學位論文考試申請表
- 指導教授推薦書
- 論文(1本含中文提要)
- 論文初審評核表
- 論文初審修正說明暨審核表
(須經3位初審口試委員簽核同意)
- 學發表於本所認可刊物之文章至少1篇(99入學適用)
(博審會前5年內發表為限)
- 已刊登學術文章審核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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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EP-8 |
舉行學位論文考試
上學期:11月1日~12月30日,下學期:5月1日~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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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預定舉行學位論文考試日前1個月提交:
- 5本論文(雙指導,請交6本)
- 學位論文考試時間登記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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